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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进法院探寻预防医患纠纷“好药方”

发布时间:2021-06-30作者/来源:

    “一定要尽到告知义务,在口头告知外还要书面告知,如需要特殊治疗,手术等,说明告知医疗风险,取得书面同意……”医务人员工作节奏较快,日常业务学习较多,其他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的机会较少,为提升医疗一线人员的学法、懂法能力,提高职业技能及素养,6月22日,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组织50余名医务人员前往长兴县人民法院开展学习活动,探寻预防医患纠纷“好药方”。

     医患纠纷是一个民生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医疗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于对医疗事故过错的认定和民事责任的承担,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需进行医疗专业的司法鉴定,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

     面对一些医疗损害纠纷案件,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特点及成因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审判实际情况、真实案例出发,结合医疗活动各环节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医疗纠纷发生后的注意事项等,详细介绍了医疗机构的法定免责事由以及在病案病历、医疗损害鉴定、诊疗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安全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

     同时,法官运用大量的医疗纠纷处理案例,从法、医、患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征,对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医务工作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分析,结合审判实践对医疗机构如何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提出建议,提供具体法律指引,为纠纷预防"问诊把脉"。
      最后,法官与医务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医护人员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释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法规科科长赵怡凌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要时刻装有保障患者权利的心,规范医疗行为,依法行医,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医务工作者。   
     “通过进法院学习参观,对于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防范意识有重要意义。”长兴县中医院分管医疗的业务副院长周余人表示,今后医院还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完善医疗质量制度体系,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疗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医疗纠纷防患于未然。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起步之年。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和湖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治长兴”“法治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医院医疗卫生事业依法治理能力,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围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运行的总目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法治制度建设为重点,制定实施《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致力于通过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以案说法”“普法讲座”等多形式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切实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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